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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校园“舌尖上的安全” ——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治理的国际经验


食品安全无小事。校园食品安全是校园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重要一环,更是一项关乎国家长远未来的工程。当前,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国务院食安办近日联合教育、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切实保障校园饮食安全,守护校园“舌尖上的安全”。世界多个国家在相关问题治理上已积累下不少经验或有效做法,可以为我们带来一定启示。

强调预防为主

重视校园食品安全教育

欧美等诸多发达国家在食品安全治理上普遍强调预防为主的治理理念。

美国2011年通过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要求,将被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转变为预防为主的治理模式,同时要求食品生产企业详细评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积极监测预防措施的成效,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样,在英国经济学人智库发布的《2020年全球食品安全指数》中排名第一的芬兰,也强调食品安全要从初级生产的源头抓起。芬兰秉持着“同一健康”的理念,严守“农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并将动物健康视为食品安全举措的组成部分,要求动物饲料不能含有污染物,在源头上通过一系列预防措施为食品安全奠定基础。

同时,很多国家还从食品供应、营养成分等方面严格把关食品质量与安全。如《美国居民膳食指南(2020—2025)》按照不同年龄、性别、体型等为青少年提供不同分量、不同热量的均衡饮食建议。2023年2月,美国农业部官员对学校午餐制定新标准,首次考虑限制膳食中添加的糖和钠。该计划将在2025—2026学年开始实施,旨在降低儿童罹患肥胖症、糖尿病、高血压等的风险。

此外,食品安全教育也是早期预防的重要手段。如日本以食育为抓手,将食育融入学校课程体系,课程围绕“食文化”教育理念、预防风险的供食安全理念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英国政府在2013年推行“学校独立食品计划”(The Independent School Food Plan),将食品安全课程纳入最新出版的国家课程体系,这是英国历史上首次将烹饪课程以国家强制性课程的形式纳入基础教育阶段必修课目录。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为校园食品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国外在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上研究起步早,在食品供应、食品采购、食品安全治理等方面制定了较为系统的法律条文,为校园食品安全提供了充分的治理依据。

早在1202年,英国颁布了最早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之后陆续颁布《国家卫生法》、《食品法》、《食品安全法》、《食品标准法》、《学校食品计划》等。同时,还制定了专门的采购法案以指导学校食品采购。

1946年,美国联邦政府颁布《国家学校午餐法案》,后续颁布《儿童营养法案》、《食品安全现代化法》、《国家学校午餐法案》修正案等,从最初保障供餐,逐步发展到关注营养健康、科学搭配、现代监管等环节,形成了从生产源头到餐桌畅通的闭环。

日本政府在1954年通过了《学校给食法》,后续又颁布《食品安全基本法》、《食育基本法》等法令,全面拉开了食品安全治理序幕。经过70多年的探索,日本目前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适应时代发展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建立多方协同监管机制

让校园食品始终“处在阳光下”

北美洲、欧洲、亚洲等发达国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多维度的监管增加了校园食品安全透明度,让校园食品始终“处在阳光下”。

美国对食品类别的管理统一由一个部门以自上而下的形式监管国内外食品,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负责监管食品从生产到销售整个产业链,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主要负责监管果蔬类和其他植物类食品的安全。与此同时,美国还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校政合作等多种模式,征集吸收公众意见以实现食品安全协同监管。

不少国家在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引入多方力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例如,日本政府通过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等部门对食品安全进行指导和监管。同时,依托私人主体力量,在多个都道府县设有学校食品供应协会,对学校食堂和食品供应中心进行巡回指导、抽样调查,以确保食品和食品相关人员的卫生安全。英国政府联合英国教育和卫生相关部门实施了独具特色的第三方监督计划,对所有学校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建立了一套系统化的监控措施体系。澳大利亚联邦政府设立食品监管部长理事会、食品管理局、检疫检验局分工执行食品安全监管,并格外注重家长参与校园食堂安全管理,允许家长义工经培训合格后,在专业人员带领下进入学校食堂。

加强软硬件管理

为校园食品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中,科学的人员和设施管理也同样重要。不少国家通过系统的人员、设备管理流程,并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护航校园食品安全。

 农业部食品与营养局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办公室,为从业人员提供教育、培训、技术等支持。同时,在多个州的法律中明确规定,学校饮食管理人员必须经过行业组织认证的食品安全培训,获得准入证后,方可从事饮食服务工作。日本则要求所有员工每个月接受2次便检,每年1次健康检查,进入工作区必须更换清洁消毒过的工作服。澳大利亚健康儿童协会控制食品供应商的准入制度,要求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厂商首先要获得健康儿童协会认证才能被允许进入学校食堂。

二是在设施配套上,注重依托智能设备、计算机等手段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如日本利用科技辅助食品储藏、卫生管理等工作,同时还规定学校食品供应的作业区要以房间为单位明确划分为污染作业区域、非污染作业区域和其他区域,单独划分洗净室,提倡使用“无水操作”,以减少二次污染。还有一些国家搭建食品溯源网站,采用先进的基因测序技术实现食品的精准溯源,从而监测食品安全。

实施严苛惩戒

对不法行为形成有效威慑

在食品安全惩戒上,国外遵循违者必究的原则,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予以重罚。

首先,责任认定偏向严厉。多国在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了违反食品安全法将会面临的刑事处罚。英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一般违法行为可处以5000英镑的罚款或者3个月以内的监禁;如果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或提供食品致人健康受损的,将处以最高2万英镑罚款或者6个月的监禁,情节和后果十分严重的,当局也会对违法者最高处以无上限罚款或者2年监禁。韩国政府将制售有害食品行为定为“保健犯罪”,并且在《食品安全法》中规定,故意制造、销售劣质食品的人员将被处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国民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有关责任人将被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次,经济处罚力度较大。日本《食品卫生法》规定,违法者最高可判处3年有期徒刑和300万日元罚款,对企业法人最高可处以1亿日元的罚款。俄罗斯下诺夫哥罗德州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社会福利监督局在2018年对准入的食品供应商进行450多次餐饮检查,大约350名官员和法律实体违反卫生立法,罚款总额超过1800万卢布。严苛的刑事处罚与经济处罚并行,以绝不容忍姑息的态度对不法行为形成强大威慑。

国外探索带来启示

在法治、预防、监管等方面提供借鉴

校园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学生生命健康和学校发展稳定。国外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上的一些做法和举措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思考和借鉴。

首先,在法制法规方面,要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教育部等三部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的规定,严格惩处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加大违反食品安全条令行为的处罚力度,如加重经济罚款赔率、增设刑事犯罪法律条款等,增强法规威慑力和震慑力,严守校园食品安全红线。同时,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补齐相关法律漏洞。

其次,在预防措施方面,要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补充应对食物中毒、食物过敏等症状的药品供应,在食堂、校医院设置专门的应急药品供应点;把食物属性相克、食品营养均衡等知识内容纳入课程建设。

再其次,在食品监管机制方面,需要不断完善食品溯源与纠责机制,制定并真正落实教师陪餐共餐方案,将巡视机制常态化,增加食品采购、制作、残渣处理流程的透明度,形成家长和社会公众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的制度,切实保障利益相关者的知情权、监督权等权利,让学生吃得放心,让家长感到安心。

最后,在保障体系建设方面,一是要切实做好校园食堂工作人员的遴选,学校领导对食堂主管人员要加强管理和沟通。二是在食品技术、食品知识、食品卫生等方面制定科学实际的遴选标准,完善工作人员培训、表彰、细化违规处罚措施等规章条例,并做到“制度上墙”。三是要用好科技手段,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建立以大数据为支撑的质量评价和师生意见反馈机制等,力图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时段监管。

作者:杨思帆 冯冬琰(作者单位系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杨思帆系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2024-1-18 09版名:环球周刊


 


发布者:   发布日期: 2024-02-15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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