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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4月将进行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


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日电 (记者 王岩)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于四月对去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进行执法检查。今天在北京召开的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部署了执法检查工作,听取了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计署等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关于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汇报。

  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每部法律的执法检查,一般是在该法实施两三年后才开始进行,而这次执法检查是在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刚过七个月就开始。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在会上指出,这次执法检查要把重点放在经济欠发达、教育问题比较多的中西部地区,放在农村和“老、少、边、山、穷”地区,目的是要关心弱势群体子女的入学问题,推动义务教育突出问题的解决。

  检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落实以及免收学杂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和解决适龄儿童“上学难、上学贵”问题等方面情况是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根据安排,四月上中旬,执法检查组分别到北京、安徽、江西、河南、广西、陕西六省、区、市,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同时,委托内蒙古等十一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二00六年六月,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九月一日开始实施。    

发布者: 陶桃  发布日期: 2007-03-22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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