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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可柱:关于改革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建议


来源:洪可柱的BLOG

1999年以来,我国研究生招生规模年均递增35.9%,博士生每年招生已达5万名以上。在我国研究生扩招取得积极成果的同时,也应看到,研究生的过快扩招以及配套制度未能及时出台,早已影响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声誉,导致培养质量的不断下降。

一、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考研时间不合理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具有下一级学位的才有资格报考上一级学位,如学士报考硕士生、硕士报考博士生。但目前的情况是:每年1月份或3月份考研时,应届考生实际上并没有本科毕业或硕士毕业,他们仍处于学习、论文写作阶段,即他们并不是完全合格的考生。不排除出现这样的情况,考上了研究生却没有取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这一点与高考制度不同。高考是在学生毕业会考之后,因此是合法的。令人忧虑的是,由于考研时正值学习、论文写作阶段,因而考研实际上已严重冲击了学位论文的写作与学习。随着考研的竞争加剧,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日益下降,这已是不争的事实。

2、考录过程不公平

我国研究生考试制度与高考类似,硕士生考试一般为5门课程,其中2-3门由国家统一命题(2门是政治、外语,3门则加上数学),其余3-2门专业课则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出题;博士生考试则无全国统考,一般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考外语,其余科目由各导师出题。硕士生录取时,由教育部规定录取分数线;博士生录取时,由各培养单位划定分数线。而多年的情况是,国家统考的课程分数普遍低于由培养单位出题的专业课分数,有的考生专业课分数出奇的高;培养单位或本地的考生的分数大多高于非培养单位或非本地的考生。这说明培养单位出题人存在吐露考题消息的情况,考生从一开始就处于不公平环境。如北京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曝光某教授与某考生发生性交易、泄漏考研试题事件,曾经轰动一时。又如,在某重点大学的考博场上,存在一些考生缺考,经了解才知道这些考生是该校教师,他(他)们第一年考专业,第二年考外语,其他考生一次性、连续考完的科目,他(他)们却实行“车轮战”,分几年做几次逐步考完。这对于现代入学考试制度而言,真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录取过程的不公平已经是研究生培养单位公开的秘密,如低分能够录取而高分没有录取的,第一名未录取而后几名却录取了的,很多城市的一些高校都存在这种情况。博士生录取可谓公开的黑幕重重,不少单位基本上由导师一个人说了算,美其明曰“尊重学术权威”,如北京大学曝光甘德怀考博事件。以权、钱开路成为公开的秘密,甚至有些地方副厅级以上官员可免试攻读博士学位。

3、招生规模速度过快

研究生与本科生具有本质的不同。本科生大体上还属于基本教育,是普及型的,培养的是通才;而研究生则属于尖端教育,是精英型的,培养的是专才。即使是发达国家,所普及的也仅是本科教育,其研究生教育并不追求高增长。相比之下,作为发展中的我国,研究生招生规模增长速度相当惊人,甚至超过本科生增速。据统计(《中国统计摘要》2001年统计公报),1995-2001年我国普通高校本科生招生由92.6万人扩大到268万人,增长1.89倍,年均增长19.4%;而研究生招生规模则由5.1万人扩大到17万人,增长2.3倍,年均增长22.2%。其中,1999-2001年,本科生招生数由159.7万扩大到268万人,年均增长29.5%;研究生招生数由9.2万扩大到17万人,年均增长35.9%。相对于我国GDP每年7-8个百分点的增长,相对于每年我国仅有一半的初中生能进入高中学习,我国研究生招生数量的增速明显过快。

4、总体培养质量下降

我国研究生总体质量严重下降,这已是不争的事实。研究生质量严重下降的根源,在于现有体制下,各个高校盲目追求招生数量最大化,比如,凡讲本校成绩,则必讲本校招收了多少硕士生、博士生,毕业了多少硕士生、博士生,至于质量则基本上无人涉及等。另外,我国研究生招生实行“严进宽出”的原则,以至于社会上流传“只有考不上的研究生,没有毕不了业的研究生”。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关键看学位论文,而学位论文答辩中由于许多人情等非学术因素的干扰,使得少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通不过的情况,这与跨入研究生大门之艰辛形成巨大的反差。这更使得有些研究生在三年学习期间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只是混一张文凭、学位证书了事。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下降,表明研究生的“出口管理”更不合理。

5、一些制度不尽合理

(1)录取制度存在不合理
研究生录取不仅有总分最低标准,而且有单科最低标准,往届考生的录取分数线低于应届考生5-10分。这样的考录制度显然剥夺了学校的招生自主权,也剥夺了一部分总分相当高而某一科目分数低于标准的考生的被录取权。这种全才式录取是不符合研究生专才式培养目标的。相比于高考只取总分标准,研究生二元录取标准是极不科学的。同时,由于既有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又有各学校自定的考试科目,而录取分数标准又是统一的,这样各个学校为了避免录取不到学生或扩大可筛选范围,就必然降低自定科目的考试难度及打分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不同学校考生的考分含金量实际上是不一样的。要求松些的高校,其考分就含有泡沫。这种既不是统一又不是分散的考录制度实际上不是综合了统一考录制度与分散考录制度各自的优点,而是综合了这两种制度的缺点。再者,具体录取方法也是不尽科学的。以北京重点文科大学为例。①近两年研究生录取数量只有全校总量,各院系没有事先(考前)规定录取名额。这种做法有利于保证全校录取数量最大化,即过分数线的尽量录取。但这种做法对于考生来讲却并不公正,考生缺乏最基本的需求信息。同时,由于院系之间的录取指标串通使用,从而使有的院系超载录取,这样必然影响今后的培养质量。②复试基本上是走走形式,说得尖锐点是劳民伤财。这样,凡是过了国家规定分数线的,当然是能录尽量录,再加上复试并无一套制度或者有制度但并不科学,因而,复试实际上只是一种形式。当然,不排除有些高校复试比较严格,并且规定统考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2)导师制度存在不合理
尽管本科生与研究生、硕士生与博士生有区别,但他们本质上都是学生。因此就这点而言,高校的正式教师都应是他们的老师,不管这个老师是助教、讲师,还是副教授、教授。在这个教师群体中,并非高职称教师一定比低职称教师水平高,并非高职称教师一定比低职称教师各个方面、各个专题都强,并非低职称教师都不能带出高徒。这里关键不在于谁指导学生,而在于所指导的学生是否真正拥有创新的能力与成果。然而中国的现实是:研究生在没有来上课之前、被录取之前、报考之前就必须决定谁做他的指导老师(简称为导师),而学校每年也在教师中筛选审批谁可以做导师,甚至在教授、副教授之中搞出“博导”、“硕导”等头衔。而实际上,研究生选择指导教师至少应该在完成课程学习之后,现在连课都未上就已经定下了导师。再者,有些高校把兼职教授送给高级官员之后,又把所谓的博导头衔也一并送给他们,或者我们的一些教授在从政之后仍称自己为教授、博导。这样公开的官学不分、以官谋学,甚至以此为荣,是反科学、反规则的。特别是在加入世贸组织后、强调国际通则的今天,更加显得不伦不类。

(3)收费制度存在不合理
我国的研究生录取采用双轨制,比如公费生、自费生、委培生、走读生等。公费生几乎不用交费,而自费生至少要交3万元,博士生交费更贵,有的专业把一个博士学位拿下来,至少要化10万元。这样,可能是一分之差(假定都符合录取标准),一人就要比另一人多交3万元,真是一分值千金!从考分本身看,如果按分录取,则每一分都应该拥有相等的权利。应该用拟收取的总费用除以拟录取考生的考分距满分之差的和,得出每一分应交的费用。比如,某专业拟收费5万元,拟录取2人,2人考分离满分分别差24分、26分,则每分应分担费用1000元,2人分别交2.4万元、2.6万元。这种做法显然合理,而一分值千金的做法显然不合理。曾经多年前,高考实行过双轨制,后来取消了,不知为何在研究生录取中至今还搞这种双轨制。从非义务教育的角度来看,研究生收费可为正常,这对于遏制盲目扩招、急剧膨胀的研究生教育,也会起到一定的作用。当然,国家也应逐步加大研究生教育上的投入。

(4)培养制度存在不合理
①研究生处于放羊状态。复旦大学杨福家教授转述谢希德教授的一句话很能说明这一问题,这句话就是:“真是弄不懂了,现在博士生怎么比小学生还要轻松啊。”这表明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疏于管理,几乎处于放任自由状况,而事实上确实如此。
②学位论文答辩走过场。设若某高校应届毕业生有学士1500人(其中1/5答辩)、硕士1000人、博士500人,按30天计算,则每天需要答辩60人;以每个学生答辩需要教师5-7人计算,则每天需动用350多个教师。实际作法必然是批发式答辩,一个上午答辩3人以上,同一批教师不挪窝交叉进行答辩,甚至几个学生一起答辩。在这种情况下,答辩往往只能走过场。
③要求发表论文有违科学常理。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规定必须有科研论文发表,博士生必须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论文水平的高低和是否发表并没有必然联系,并非发表的就是高水平,没发表的就是低水平。评价博士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不能以是否发表论文为标准,而应以论文本身的质量为标准。要求发表论文,助长了研究生花钱买出版、花钱买发表等现象,助长了有的期刊大量出增刊、专刊、特刊、刊物加厚、版面扩大甚至出现假期刊等,助长文化出版界的腐败风气。
④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过于繁杂,规定课程论文、学位论文及应发表论文的字数有违科学要求,研究生淘汰机制偏弱,等等。

二、关于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建议

根据上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对今后研究生教育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出如下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培养质量

1、建立统一资格考试和学制过期制。2004年北京大学宣布博士生学制延长至4年后,又于2005年在社会科学专业推行硕士生2年学制改革,北大的做法预示着我国研究生学制改革的一个趋势。但学制因素并非是影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瓶颈所在,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在于加强激励、淘汰机制。可以考虑:①实行全国统一的博士生资格考试。第二次未通过者转为硕士,申请硕士学位。目前,浙江大学、南开大学化学学院等都已实行博士生资格考试制度。②研究生在读时间必须有学制上限限制。两年制硕士生不应超过3年;专业博士3-4.5年;哲学博士在读时间4年,但不得超过5.5年。到期如拿不到学位应取消研究生资格。博士生可以申请硕士学位,硕士生可以发给肄业或结业证书。

2、研究生按比例实行淘汰制。各高校可以对本校录取的学生采取“宽进严出”的政策,一般高校淘汰率控制在3%以内,重点高校淘汰率控制在5%以内。被淘汰的学生需要再次参加入学资格考试,在取得入学资格后才能升学。以解决个别高校为了钱而降段录取低分考生问题,以解决个别学生混文凭问题,以维护重点高校的社会信誉,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教育公平权利。

3、不应硬性规定发表学术论文。目前我国许多高校规定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不切实际的论文数量要求,导致泡沫论文满天飞,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现象屡见不鲜。尽管论文数量不断增加,质量却显著下降。据有关数据表明,近年来我国国际论文数量大幅增加,但引用率却很低。学校应该提倡、鼓励研究生发表论文,多出科研成果,但不能一刀切地作出硬性规定。可以采用激励的办法,比如对于发表若干数量某等级论文者,豁免读博资格考试、直接进入论文阶段或者提前申请答辩等。

4、实行收费制度,建立奖学金制。我国研究生教育目前实行“双轨制”,即计划内研究生免交学费、享受生活补助,而自费研究生交纳学费、自筹生活费。双轨制是转变期的产物,不符合研究生教育的非义务教育属性。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收费上学已成为国民共识,理应实行收费上学制度。建议不再分计划内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而是建立优秀奖学金制度,这有利于充分调动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一些高校已经实施了这一改革。当然,取消双轨制,助学贷款等相应配套措施必须及时跟进。

5、实行研究生答辩匿名评审制。答辩程序是研究生教育的最后出口,匿名评审是公认的有效措施之一。其做法是:论文由若干同行专家匿名评审,通常有三分之二认可即可通过。不予通过者可以有第二次申请评审机会。需要强调的是,一定要是同行专家(即主要研究方向确定在相同的二级学科之内),否则会出现误判的不良后果。当然博士生与硕士生的要求程度不同。博士答辩,应需要7-9位同行专家匿名评审,而硕士3-5名即可。除了匿名评审之外,还可以采取论文抽查、现场答辩来进一步加强激励力度。国内一些重点大学已实施了类似措施,效果显著。如以往上海交通大学不少博士生要求提前答辩,现在每届毕业生中有半数以上要求延期答辩;博士生论文每年被SCI、EI收录数量比以往增加100多篇。

6、减少学位论文答辩人数。论文答辩要提高质量则必须减少答辩人数,其实学士学位论文不必进行答辩,如果非要进行,按10-20%比例抽取足矣;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也可以只抽取30-40%,不必全部进行答辩(世界上其他国家硕士学位基本上是一个过渡性学位,抽取30-40%实际上对所有人都有压力感);博士学位论文则应严格进行全部答辩。研究生答辩时间应该分散,不应与7月初毕业、拿学位靠得太近。

(二)改革研究生招生录取制度

招生考试作为研究生教育制度的第一个环节,直接决定了入学研究生整体质量的高低。

1、分区域进行研究生考试命题和随机交叉阅卷。我国现行硕士生考试专业课由各校分别命题,试题保密性差,泄题现象屡禁不止。此外,分别命题还使得同一专业硕士生考生成绩可比性不强,在调剂中产生了不必要的障碍。建议按照专业的具体情况,全国分片区抽调该学科著名专家学者统一命题,各同类考试点之间(全国范围)进行随机交叉阅卷,保证试题质量,提高阅卷透明度,杜绝高校自办“考研辅导班”的不公平竞争现象。条件成熟时,博士生招生也可尝试类似制度。

2、建立入学考试题库,增加专业课试题难度。每种科目的考试内容,要经导师组商定,库容至少在30套以上,并经讨论确定标准答案库。每年在考试前几天随机抽题。由于外语考分权重较大,使得很多外语系考生被跨专业录取,但大都暴露出专业课素养不够的缺陷。另外,诸如古代文学、中医、艺术等学科的硕士生入学考试其实也不必考外语。研究生入学考试重点应放在专业知识考察上。可以考虑调整基础课与专业课的比例,适当降低公共科目试题难度,政治与非英语专业的外语考试合并为100分,同时增加专业课考试难度或者门数。博士录取学术成绩要占50%比重,学术成绩按照全国统一方案进行计算。

3、扩大外校考生录取比例,避免近亲繁殖。近年来,研究生教育中“近亲繁殖”现象已引起高度关注。教育部在《关于做好200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在各校免试生中要录取30%%比例的外校生。这一规定对近亲繁殖现象有所遏制,但是政策力度仍不够,可以考虑:①在34所进入“985”工程的高校中,外校考生录取比例不应低于40%,其他大学外校考生录取比例不应低于30%,否则降低录取总数,直到满足这一录取比例。②取消免试生、保送生,硕博连读比例不应超过3-5%。

4、不宜使用同一条录取分数线。2000年教育部按文理科分别划定分数线,之后又按照学科门类划定分数线。2003年允许34所高校自主划定分数线。尽管教育部逐步调整,但由于各学科难度不同,各高校层次不同,无论总分还是单科分,都使用同一条录取线,始终不尽合理。
事实上,没有必要全国统一划定分数线。由各校按照报考(以及调剂)本校考生的成绩(除了笔试成绩,还包括复试成绩和学术成绩等)由高到低录取即可。为了防止过度偏科,可以规定每一学科分数不得低于报考该校考生该学科平均分10分。

5、不宜简单地向高校和导师放权。在争议最大的招生环节,可以通过一些具体措施弥补笔试的不足,而不必向高校和导师过快、过大地放权。例如为了兼顾政策的灵活性,可以给予研究型大学一定小比例的自主招生额度,如复旦大学研究生院试行5%招生名额由知名度较高的教师掌握。当然,还要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研究型大学标准可以参考美国卡内基高等教育分类标准制定。

6、改变考研时间,先毕业、后考研。比如考研时间应推迟半年,改为每年的7月份以后,可以选择8月下旬或9月份,入学时间相应推迟,可改为次年过完春节后入学。这样也有利于学校均衡安排工作和学习。

(三)改革研究生导师制度

1、研究生论文指导教师必须在修完全部课程之后确定,而且论文指导至少应有3位教师(不论职称高低),否则,研究生极易成为教授的私有财产。如现在很多研究生给导师“打工”,有的学生直接称呼指导老师为“老板”,甚至有的老师也乐意学生称自己为“老板”而不呼“老师”。

2、不应把研究生论文指导教师简单地改为研究生指导教师或所谓导师。指导教师只对论文负责,不应变成保姆,取消与论文无关的各种签字。同时,研究生论文中不应出现导师的名字,彻底割掉导师与学生之间的脐带,使研究生之间能够公平竞争。

3、彻底取消所谓的导师遴选或导师资格审批制度。不如此,则所谓淡化导师头衔只能是一句空话。

(四)科学、适当扩大规模,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

1、改变研究生传统招录方式。学校确定各院系招生规模上限,具体录取由各院系采用口试,当场打分方法。可以由7-9名教授、副教授组成若干个专业(口试)委员会,借用体育比赛做法,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再取平均分作为考试成绩。这样可以彻底改变目前由某个所谓博导垄断出题、评分、录取等各种权力的做法,以避免不公与腐败。

2、适当扩大规模,合理满足需求。这指的是,既要解决一些高校不顾社会需要、也不顾自身条件而盲目扩招的倾向,又需要教育部从全国经济、社会长期发展的需求角度,统筹安排,分步、科学、适当地扩大招生规模。这就要求,没有条件或条件不够的高校要禁招或尽量少招,防止研究生教育严重名不符实。同时,从我国高层次学历教育来看,目前大学生每年招收400万人,而硕士生每年仅10多万人,博士生仅5-6万人,人才培养结构存在严重不平衡,使研究生成为我国人才资源中的稀缺资源,很多教学、科研、国有重点企事业单位,因招不到研究生层次的人才而影响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产任务。因此,要解决目前研究生层次人才在社会中的紧缺状况,应有计划、科学地适当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更何况人才多(如硕士或博士多)的国家毕竟要比人才少的国家有优势。

3、吸取国家自考经验,部分专业推行自考制度。我国实行自学考试制度20余年,使众多有志之人自学成才。据了解,一些自学考试毕业的学生的专业综合素质普遍优于全日制的毕业生,他(他)们中的很多人在信息十分闭塞的情况下也考取了研究生;还有高校的一些教授,甚至很多博导、硕导,也不是全部都为硕士、博士。因此,建议研究生教育在部分专业中实行自学考试制度,如在文科类的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部分专业中尝试自考制度。实行这种制度要与学分制结合起来,还应要求发表具有一定质量的学术论文。达到了要求修完的学分和表明科研能力提高的论文公开发表,可以申请硕士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而事实上,如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博士培养也存在着类似制度。

(五)政府应大力加强监管

1、强化对硕士点、博士点的评审。基本思路是按一级学科由全国或各省全体教授民主投票决定,不能由某个由少数所谓权威组成的委员会或评议组垄断这一权力。此点需另外研究(做到这一点并不难,按一级学科划分,如1999年底全国有经济学教授2576人,法学教授882人,医学教授4984人,等等。如果分省操作会更合适一些)。

2、教育行政机关严格监督。严格监督是实现研究生招录的公平竞争的基本保证,因此对各个层次的考试,必须严格考场纪律,加强出题、考试、阅卷的监督,以保证各个层次的考试成绩能真实反映考生的文化水平及综合素质。可以考虑设立或公布举报电话,对于显失公平、违反规定的有关做法,必须严肃查处。

以上诸多制度设计或在社会有关建议中,有的已经在很多高校进行过实践探索,并取得了一些可喜成绩,但目前最迫切的问题在于:国家应尽快将各高校的创新实践的共性成果予以制度化、政策化,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研究生教育制度,以尽快实现研究生教育的良性循环。

发布者: 陶桃  发布日期: 2007-03-14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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