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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争鸣:“范跑跑”遭解聘引发激烈争议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策划/孔祥福 采写/本报记者凌风 张文龙
    
     是“因言获罪”,还是不具备当教师的资格;地震时扔下学生自己跑,是道德谴责范畴,还是违背教师必行之责任——
    
    新闻事件
    
     被曝未取得教师资格证——
     “范跑跑”被解聘
    
     在四川都江堰光亚学校任语文教师的范美忠,因为在博客中披露自己在汶川大地震时扔下学生最先跑出教室而成为近期的热点人物,被网民称为“范跑跑”或“先跑老师”(本报6月3日曾作报道)。
     就在人们对“范跑跑”现象争论不休的时候,近日,有媒体报道,光亚学校接到都江堰教育局转达的教育部通知,取消范美忠教师资格证,解除继续聘用。对此,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16日声明,教育部未发出任何要求取消范美忠任教资格的通知。但根据他目前了解的情况,范美忠所在的学校确实已对其发出解聘的正式书面通知。范美忠任教的都江堰光亚学校属民办学校,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解聘范美忠。
     当天,都江堰市教育局纪委书记周泽邦向媒体表示,根据调查,范美忠没有在当地参加过教师资格的考核,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因此,不存在网上所说的“吊销范美忠教师资格证”一说,但光亚学校确实已对范美忠解聘。
     对此,范美忠说:“对,我是没有教师资格证,从毕业开始教书到现在。”他还称,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是对他的一种侮辱。
     对于媒体的报道,光亚学校表示解聘事件是由都江堰教育局通知的。当事人范美忠则表示,只要没收到相关文件,他将坚持继续教书,而一旦收到相关文件,他也将起诉以捍卫自己的权利。
     范美忠被解聘,再次引起了社会舆论的交锋。“挺范者”认为,解聘范美忠的做法有点过分,是因言治罪;而“倒范者”则认为,“范跑跑”已不配当老师,将其解聘是正确的选择,坚决支持。(本报综合报道)
    
    有话大家说
    
     “范跑跑”也是灾民
    
     杨先生(武昌市民):我虽然并不同意范美忠关于“逃跑”的观点,但觉得如果他因此而被解聘,有些矫枉过正。我们在讨论“范跑跑”引发的道德问题时,可能没设身处地地为他想一想,他也是一名灾民,地震带来的巨大灾难以及他的所作所为,给他的心理上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事后,连他自己也承认不应该扔下学生先跑。因此,我觉得,“范跑跑”之所以以自白的方式在网络上发帖,恰恰说明了他内心承受的痛苦煎熬,从这方面来讲,我觉得他值得同情。
     作为一名普通教师,范美忠的言行挑战了我们的道德底线,但只要他没有触犯法律,就不应该运用行政手段端掉他的“饭碗”。
    
     教育漏洞的“牺牲品”
    
     刘女士(汉口某中学教师):“范跑跑”遭解聘,是我意料之中的事。可以说,他是教育漏洞的“牺牲品”。他的言行遭到舆论的一致批评,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们再深入想一想,通过“范跑跑”的言行,我们教育部门是否也应该检讨自己的行为呢?比如,我们有没有教过师生们在灾难来临时逃生、营救的技能?有没有说在这种危急时刻,老师就一定要救了学生再跑?范美忠曾说,他选择先跑,正是因为他没有接受过这方面的教育,而这正暴露出了我们教育中的某些漏洞。因此,我觉得,在舆论的漩涡中,教育部门也应检讨自己的过失,而不仅仅是解聘“范跑跑”了事。
    
     道德不能等同法律
    
     李先生(武昌市民):在“范跑跑”所引发的争论中,批评和谴责占据了绝对上风,但我认为,在群情激愤中,我们更需要冷静和理性。毕竟,所有的批评和谴责,仅仅停留在道德层面,实际上,没有任何人说“范跑跑”违反了法律。因此,在媒体报道“范跑跑”被教育部取消教师资格后,众多原本批评他的网民,甚至纷纷转而同情、支持“范跑跑”。为什么?我觉得其中原由值得深思。毕竟,道德不能等同于法律,你可以在道德上谴责他,却不能因此而剥夺他工作、生存的权利,否则这和因言治罪有何分别?
    
     不守“行规”只能离开
    
     夏先生(武昌某小学教师):我觉得“范跑跑”被解聘一点都不可惜,他根本就不配做老师。和其他行业一样,教师行业也有“行规”,但和其他行业又不一样,因为教师更是一个崇高的事业,担负着国家未来人才的培育和主流价值观的传承。很难想象,一个自私自利的人,能教育出一个个国家的栋梁?其次,我国《教师资格条例》中规定: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范美忠的言行正好符合“品行不良、影响恶劣”的全部意义,因而只解聘他还算给他“面子”。
     另外,我注意到网上有一些网民对教育部门的做法不理解,认为“范跑跑”是因言获罪,这是一种误解。实际上,他不是“因言”,他的话是在行动之后说的。因此,既然他做出了不符合教师职业规范的行为,就应该让他离开教师队伍。
    
     “范跑跑”自己踢掉饭碗
    
     陈先生(武昌教师):“范跑跑”被解聘了,一些人认为是教育部门行政手段造成的,而实际上,我认为正是“范跑跑”自己踢掉了自己的饭碗。
     “范跑跑”遭人口诛笔伐,不仅是因为他在地震中第一个跑出教室,更因为他事后在网络上的发言,似乎还带有沾沾自喜的意味,而更让人诟病的是他“只愿舍命救女儿,连亲妈都不顾”的言论。这些都还不够,就在人们对此激烈辩论的时候,“范跑跑”始终不承认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反而一再拿什么所谓的“自由主义”狡辩,因此,他错不悔改,一意孤行,是导致遭到解聘的关键因素。
     综观他的所言所行,我们有理由说,他落得今天的下场,完全是咎由自取。
    
     享受权利 就应承担义务
    
     郑女士(武昌一名家长):作为教师,范美忠每月领取工资,享受各种各样的福利待遇,同时还享受着教师这一崇高职业带给自己的荣誉,可以说,这是他作为教师应该享有的权利,但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享受教师的权利,就应承担教师的义务。教师的义务不仅仅是教育学生,不仅仅是坐而论道,更应在危急时刻保证学生的安全。因此,范美忠老师的做法,是一种不负责任的逃避,严重失职。
     有人说,生死面前,选择生存是每一个人的权利,范美忠老师选择逃跑,是一种本能反应,不应该苛责。但我们还看到,像谭千秋老师、吴忠红老师、瞿万容老师等,他们并没有选择逃跑,而是为了救学生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难道,他们就没有选择生存的权利?如果范美忠的说法能够得到社会认同,我们又该怎样面对为救学生而牺牲的这些可爱的老师们?正是这些老师们的义举,更反衬出范美忠的渺小,也说明了先救学生是老师的一种基本的道德,范美忠的行为,已经越过了道德的底线。
    
     诚实重要 善良更应珍惜
    
     劳力(资深媒体编辑):我一直比较关注“范跑跑”事件引发的争论,我觉得,这有助于我们辨明是非,对现在社会上流行的思潮进行反思。
     范美忠在博客中说,其实有其他老师也选择跑了出来,只是没有说出来而已,他说出来了,证明他起码是个诚实的人。很多人被他的“真实”所迷惑,有的甚至表示支持范美忠,“因为他诚实”。
     我想在这里举个极端的例子:我们大家都知道偷盗是不道德的行为,但有个家庭的两个儿子,都偷了别人的面包,面对父亲的责问,老大为了免遭训斥,矢口否认偷盗。我们可以指责他撒谎,不诚实,但他至少知道自己的偷盗行为错了,这就为今后改正错误留下了余地。但是,第二个儿子面对父亲,无所畏惧,“是我偷的面包,怎么样?今后我饿了,还要偷。”你说,这第二个儿子还有救吗?
     范美忠用他所谓的诚实,掩盖了他的懦弱和不道德,而我们一些人,却止步在他的“诚实”面前,不愿意做进一步的思考,甚至对他的言论寄予同情甚至认同,这就是“范跑跑现象”带来的思想错乱。鲁迅说:有缺点的战士,他还是战士;完美的苍蝇,它毕竟是苍蝇。我们可以这样说:大难临头之际,无言的谭千秋,他终究是谭千秋;“真实”的范跑跑,他毕竟是个“范跑跑”。
    
     “范跑跑”打乱了道德标准
    
     王海明(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职业道德最基本的境界是责任,高一点的境界是“分外善行”。救助素不相识的路人是“分外善行”,是道德的最高境界。作为一名教师,在地震的情况下救助学生,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不是“分外善行”,是分内的事情。这种境界固然高尚,但它属于公正的范畴,属于履行责任的范畴。逃跑这种行为本身,属于最严重的不道德行为,超越了道德底线,是不可原谅的。
     虚伪而知耻,就是说你知道这是可耻的东西,还能有改正和拯救的希望;要是诚实而不知耻,那你就没救了。你都不知道那是可耻的,你还能改正你的错误吗?你还能提升你的道德境界吗?不能只看他诚实的一面就说好,也不能只看他虚伪的一面就说他完全坏。
     因为一个社会的品德是好是坏,取决于道德的总原则——善恶,是善多还是恶多,不是取决于诚实和虚伪。诚实和虚伪不是道德原则,是道德规范。
 
发布者: 陶桃  发布日期: 2008-07-15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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