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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鸣着“和谐”的笛声,驶入了2007年。在盘点2006年的教育事业时,新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成为引人注目的里程碑。要真正实现教育和谐,“公平”无疑是最耀眼的关键词。正是在这一点上,人们用“喜忧参半”来评价2006年的教育,并不无忧虑地预言:教育仍无法绝对公平(1月3日《中国经济时报》)。
公平,只能是相对的,何止教育,一切公平,无不如此。但有没有公平的理念,对教育事业的发展,有着截然不同的意义。曾几何时,讲到一个城市的教育,人们总能如数家珍地罗列出几个鳌头独占的学校,或叫重点学校,或叫示范学校,或叫窗口学校。外地要来参观,领导要来考察,干部的子女要读书,这些学校就能派上用场。因为负有重任,教育资源在这些学校的配置无疑是优先的;因为满足了特殊群体的教育需求,如此的优先配置总是无可争议的。久而久之,人们习以为常。如有些地方的机关幼儿园,每年把新生名额分配到各大机关,俨然如应享的福利待遇,平民百姓的孩子,只能临门羡学。明明是政府投资的公共产品,却人为地在享受中分出三六九等。这种人生起点的不公平,远比一般物质产品分配上的不公平,更有深远而广泛的影响,因为它直接或间接地表现在几代人的命运上。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教育公平,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特殊意义。新《义务教育法》规定了义务教育的免费公益原则,它将消除由学费门槛导致的教育不公平;规定了“不得分设重点、非重点班”,它将消除由资源配置导致的教育不公平;规定了“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更是谋求在城乡、区域之间消除由经济水平导致的不公平。长期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造成的教育不公平,不可能在一个早晨得以扭转,但作为一个方向、一种趋势,让人看到了教育公平的希望。
但公平,有时会有不同解读。北京海滨区取缔了30多所打工子弟学校,1万多名农民工子弟需要寻找新学校上学,取缔的理由,竟然是“办学启动资金需要150万元,还需具备200米环形跑道”。貌似公平的背后,是更不公平的结果:不仅因为公办学校的接受能力有限,而且,公办学校的借读费让民工子弟望而却步。若为公平计,应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财力支持,提高打工子弟学校的办学条件,才符合公平的要义。中国政法大学首开先河,将本科生的招生计划首次按人口比例分配到省,试图校正垢病了几十年的“倾斜的高考分数线”,这无疑更能体现教育公平的精神。但即便如北大、清华这些由中央出钱办的大学,无一跟进。倒是有人借“公平是相对的”说事,并说“在美国也是这样”——要想动一动既得利益者的奶酪,仍然有些难。一面是大学收费高昂难堪,一面是大学修建的校门豪华异常,甚至于争相修建高尔夫练习场。同时呢?有些大学的学报靠收版面费维持生计,有些科研活动靠商业赞助运行……都说好钢用在刀刃上,教育的刀刃,到底在哪里?这成堆的胡椒面,要是能洒得均匀些,教育才能有更多的公平。
教育公平,是一种理想的境界,切不可高悬空置。有新的一年里,只有将教育公平作为努力的目标,体现为评价的标准,具体成衡量的尺度,教育期盼才能越来越多地变成教育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