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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到1985年 免费教育好时光


  中共建政后,私塾被全面取缔,中国开始仿照苏联模式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教育。

  为了实现迅速普及初等教育目标,1951年10月,政务院颁布《关于学制改革的决定》,将工农速成学校、业余学校、识字学校等正式纳入学校系统,形成工农速成教育、成人业余教育和正规教育三足鼎立之格局。

  经过三年国民经济恢复,1952年,全国学龄儿童入学率已达49.2%,小学毕业生升学率高达96%。这一指标,已经和改革开放后的同类指标相当。

  1956年1月,面对国内经济的良好发展态势,教育部印发雄心勃勃的《十二年教育事业规划纲要》,准备“七年内在全国基本普及义务教育"。到了9月份的中共八大,基本上普及更变成了“普及义务教育”,时间也延长到12年。

  对于农村孩子来说,这是一段好时光。“当时中小学教育收费低,公共保障好,由上级政府负责教育经费,村民象征性交点钱,即使交不起,中小学也有助学金可以申请。”安徽大学教授张德元说,“当时的教育基本免费。我上小学的时候,一个学期学费是两毛钱——语文和算术两本教材,每本一毛钱,算起来只相当于农民抽的两三包烟钱。”

  而教师工资同样由县财政负担。“文革时期公办老师工资由县财政全包,民办老师收入分两部分,一部分为补贴,从7元涨到14元、21元钱,由县财政局出,另一部分算工分,由生产大队负担。”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张玉林说,“老师工资占教育经费80%的比例,县财政承担下来很能解决问题,所以当时尽管工资水平低,但基本不拖欠。”

  1978年,庞大的中国社会主义航船从计划经济的航路上回转,大包干拉开了经济改革的大幕,教育战线随之开始“拨乱反正”。大包干改变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生产突飞猛进,但过去由公社负责的教育医疗和农田水利等公共产品,却一下子无人提供了。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要求:“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中小学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此后的义务教育法对免费的表述是:“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但并没有像其它国家一样直接定为“免费”。

发布者: 陶桃  发布日期: 2010-09-13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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