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芬兰时,笔者颇不以为然的一个现象就是学生迟到、早退、缺勤非常普遍。而且,老师对待迟到的学生,不仅不责问、训斥,反而面带笑容,客气地打招呼,仿佛老朋友见面似的。私下以为芬兰的教学管理真是太松散了,长此以往,教学质量如何保证?
缺勤不等于偷懒
实际上,芬兰课堂并非没有考勤要求,很多课程的选课单上甚至都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到课80%以上。缺课达到20%(或者1/3)以上的,任课教师可以取消该生考试资格。可是迟到、早退和缺勤为什么那么普遍呢?难道说就没有相应的管理措施,比如处分之类?经过深入了解才会知道,迟到、缺勤的学生是“有道理的”。
芬兰院校实行的是学分制体系下的选课制度,学生所选的多门课程在上课时间方面难免冲突,所以迟到、早退、缺勤无法避免,要保证全勤确实有一定的难度。而且,如果一定要保证全勤,学生一学期内能选择的课程将会大大减少,不利于学生尽早完成学业。在芬兰大学里,学生迟到、早退、缺勤并不表示他不认真学习,而是有可能当时还在上另一门课(或者几门课)。所以,经常缺勤的学生有可能比不缺勤的学生更勤奋。
此外,教师在考查出勤率的时候也有更灵活的方式。笔者曾就此与拉普兰大学艺术设计学院教师嘉瑞·米考拉(Jari Mikkola)探讨。他的解释是,如果学生遇到课程冲突的情况,选课时需要同教师商量,权衡一下。尽管学校的一般规定是不能缺课超过20%,米考拉的课程中要求学生的缺课量却是不能超过50%(总共9次课,缺课不能达到5次以上)。如果学生因病等原因缺课过多,米考拉还可以通过安排额外的作业帮助学生达到课程学习目的或者让学生写报告,用作品证明自己达到了课程水平。
在对芬兰赫尔辛基艺术设计大学等院校学生的问卷调查中,对于学生选修某门课程的目的,绝大多数学生选择的是“我对它感兴趣”和“我认为它对提高我的能力很重要”,仅有个别学生选择“为了拿学分”。
“留级”的未必是差生
芬兰的大学实际上没有“留级”这一说法,因为实行的是学分制,每个学生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大学究竟需要几年学完并不统一,芬兰教育部的规定也是“3年至5年应完成本科阶段的学习”“必要时还可以延长”。
基于这样的制度规定,芬兰大学的“班级”概念并不强,而是强调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自己的学习计划,所以芬兰大学生其实无所谓“年级”。除了被大学录取的第一年必须注册(服兵役和怀孕的第一年就可以延期),其他年度可以根据自己的计划决定是否要注册。有的同学在公司实习,就干脆一个学年都不来注册。不注册,不参加当年的学习不需要理由,下一年度想回来学习,只需注册即可,不需要办理“复学手续”。
基于上述原因,同上一门课的同学不仅可能是不同班的,甚至也可能是不同年级的。有些学生学完一两年后就在社会上开始了本专业的实习工作,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再回校学习时目的性也更强,比起那些毫无实践经验的学生,尽管学习进度落后了,可他们决不是差生。曾经在赫尔辛基艺术设计大学教学的设计大师卡里·碧波(Kari Piippo)说:“这样的学生(比没有经验的学生)更难教,因为他们对专业知识懂得多。教这样的学生需要教师有更高的专业和教学水平。”
还有一些学生,在学习期间申请到出国交换学习的机会,在国外学习几个月或者一年,回来的时候尽管课程也可能会落在其他同学之后,但出国的经历和学习使他们有了很多在国内无法得到的知识,他们当然也不是差生。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尽管培养的毕业生越多,芬兰大学从政府获得的资助也会越多。但是,各校却在有意无意地“鼓励”学生“留级”,比如资助学生出国学习并积极帮助办理手续,提倡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并提供专项经费支持等。看似矛盾的管理方式后面,隐含的是对教育质量的重视。
考试通不过不是罪过
芬兰大学规定:“一门课程的期末考试必须一年安排两次,以保证学生有两次考试机会,两次考试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以保证学生有机会准备。”看起来有点类似于我国大学的补考制度,不过,芬兰大学生可从来不认为第一次考得不好有什么不对,因为相关规定表示:“学生的成绩以两次考试中得分高的为准”。除非你放弃其中的一次考试机会,否则每门课程你都有权考两次然后以较高的分数作为自己的成绩,而不是只有在第一次不及格的情况下再参加第二次考试。
学生不仅有权参加两次考试,还有权知道评分标准。考试成绩必须在考试结束后3周内公告或者通知学生。如果学生对成绩不满意,可以在能够得到结果的14天内口头或者书面向有关老师或成绩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诉。如果对处理结果仍不满意,还可以在14天内向教学委员会提出上诉。
一次通不过没什么问题,几次仍然通不过,大不了不要这门课程的学分,学生们完全不必为一次考不好而忧心忡忡甚至铤而走险,所以考试作弊在芬兰是非常罕见的。芬兰大学的一般考试,往往几百考生的考场也只有一位老师监考,没有因为考试作弊处分学生的公告,甚至见不到相关的处分规定。
实验不付费并非要偷窃
在笔者所调研的大学和职业学院中,计算机房和实验室都是全开放的,学生可以随时使用。在校生使用学校的机器设备、水电等不需要付费,使用耗材需要支付成本费用,使用边角余料不用付费。
关于付费的方式,一个让人颇感兴趣的现象就是,很多院校让学生自己取材料、自己付费,没有管理人员。比如在不拉赫蒂职业学院,学生需要绘画、打印用的纸张就自己到存放纸张的房子里去取,搁物架上贴有价格标签。学生取完纸,按照标签上的定价,把相应数量的钱放在一个指定的钱箱里就行了,这个过程并无他人监督。
学校关于实验室的管理规定也很少涉及到处分之类的条文,甚至对于偷窃材料这样的事情,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如果你从学校偷窃材料,实际上是偷窃了你自己和其他同学的。因此,别忘了归还所借的设备。工作时找不到设备是令人不愉快的。丢失材料就减少了教学资源量。”
根据拉普兰大学艺术设计学院行政秘书玛莉约·玛雅瓦(Marjo Majava)的解释,这种规定是由负责管理学生的人员(教师或专职管理人员)写的,由他们直接告诉学生,并未形成条文。在芬兰院校的实验室里,也没有注意到挂在墙上醒目位置的《xx管理规定》。
笔者曾仔细查阅了拉普兰大学的一份名为《健康、安全和环保的工作方法》的指导手册,其中涉及处罚的规定只有“扣留押金”“失去借用资格”等,没有记过之类的纪律处分。芬兰教育者似乎从来就不认为学生会偷窃实验设备和材料,有时出现材料丢失的情况,那也只是因为学生“忘了”而已。
相信学生、尊重学生,是芬兰教育管理的基本理念。(新闻来源: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