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较少出现为了孩子上学而购买“学区房”的现象,也未爆发中小学校“择校热”。究其原因,日本主要是通过以下4个方面从主观与客观上杜绝了这些情况的出现。
实行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制度。日本自“二战”结束后,中小学招生一直实行严格的学区制。日本1968年开始推行“通学区域制度”,该制度规定学生在通学区域内的公立中小学就近入学。换言之,就是以居住地址为依据来决定学区和就读学校,即家搬到哪儿,就可在哪儿就近入学。小孩入学时,学校不要求看家庭的房产证。所以,在日本很少有家长为了孩子上学专门在学校附近买房,若想上某所学校,在学校附近租房即可。另外,日本房价的高低与否,主要取决于房源所处的地段、房子本身的质量、交通便利与否等因素,不会因为拥有一所或几所“名校”而拉高了房价。
法律与政策保障为国民提供了均衡的教育资源。日本出台了一系列法律与政策措施,保证全日本教育资源均衡。日本《教育基本法》第三条(教育机会均等)规定:“所有的国民都应当有按其能力享受教育的平等机会。”日本从大都市到偏远乡村,一般方圆6公里内都设置有中小学。实际上,日本中小学在上世纪70年代就已基本完成了“标准化”建设。从城市到农村,中小学按照日本政府所出台的“学校设置标准”等相关法律进行建造与配置,从校舍、图书馆、运动场到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按照统一的“标配”进行建设与配备。所以,从教育教学的硬件上来说,日本学校之间没有很大的差异。
此外,从教育教学的水平来看,日本中小学使用文部科学省统一制定的《中小学学习指导要领》(课程标准),各地中小学都要按照此课程标准进行教学,这样确保了日本不同地区的中小学教学要求的一致性。
为了保障全日本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机会的均等,以促进全日本各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的整体提高,自2007年起,日本文部科学省重新启动全日本学力测试,测试对象为小学六年级和初中三年级学生,测试科目主要为日本语、理科和英语。2015年参加此学力测试的学校和学生数又创新高,参与测试的小学共19522所,初中有10526所;参与测试的学生人数小学生为1034957人,初中生达1038129人。
实行教师定期流动制。每年4月,作为国家或地方公务员的日本中小学教师,按照相关规定,他们中的部分要从原学校流动到另一所学校。教师定期流动,保障了学校之间的教学水平能够保持均衡,确保了“名师”能在各学校之间公正、公平地分配。
日本《国家公务员法》和《教育公务员特例法》规定,中小学教师为国家或地方公务员,中小学教师的定期流动属于公务员的人事流动范畴。《关于地方教育行政组织及营运法律》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教师流动的年限、流动的待遇等做出规定。法律规定,教师任期满5年,就得调动到别的学校。因此,日本每年有1/4的教师需要变换学校。一个终身从事教师职业的人,工作期间可能会在7所学校任教。这就以法律形式规定了教师流动的义务性,使教师基本处于流动的常态。
政府限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自由。日本的中小学没有等级之分,因为日本政府不允许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中小学出现“重点”与“非重点”的区分。如果说有所谓的“重点校”,那只能选择私立学校或国立中学。因为实行严格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制度,所以日本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初中和小学没有择校自由。只有凭借特殊理由,才可以改变指定的学校或者到所在学区以外的学校上学。
但近20年来,为打破整齐划一和僵硬的公立学校体制,日本中小学也出现了有条件的择校现象。2000年,东京都品川区提出了“建设个性化学校”的目标,开始实行有条件的择校政策,即在学区制基础上的自由选择制。这种选择制是在坚持公平的原则下进行的。每所公立小学在确保招收本学区儿童的基础上,如有余力,可以接受其他学区儿童的申请,若学区外的申请人数超过招生名额,则通过公开摇号决定录取名单。
(作者:罗朝猛,单位:中山大学附属中学)
来源: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