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上网写博文批评学校校庆“变味”,湖北民族学院外聘的京籍教师郭广林被校方解聘。昨天,郭文最早刊登的网站博联社发表声明,呼吁校方慎重考虑,不要让一位正直的老师因言获罪。郭广林表示,学院的做法“不合理也不合法”,缺乏民主与包容的精神。记者发现,已有律师网上发文表示,郭广林可向当地劳动部门讨要说法,还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
事件 教师批校庆“因言获罪”
家住北京崇文区的郭广林过去七年多一直在湖北民族学院担任代课教师。不过让这位年届五十的老教师始料不及的是:因为在网上刊发一篇名为《不明不白、不三不四、不痛不痒》的博文,批评学校不久前举办的70周年校庆商业味过浓、“变质”的做法而被学校停课。
在这篇博文中,郭老师对学校校庆表示反感,觉得“校庆变味了,摆开收钱的阵势,看着让人恶心”。随后国内不少网站纷纷转发博文,招来网友热议,湖北民族学院因此“声名大噪”。而博文的作者郭广林却在10月29日接到学校艺术学院教学科的电话,通知他的课不用再上了。
教师 学校做法缺乏包容
针对网友直指学校校庆过于铺张的评论,郭广林表示自己的原意被转载时出现“一定的曲解”。他的本意是,高等学府的任何活动应该围绕教研及学术交流来展开,让别人感受到我们确实是在认认真真地办学,重点是在教育、学术上,而他看到的校庆就是一个商业行为,这样的行为对在校就读的学生绝对不是高尚道德的“言传身教”。
“学校的做法缺乏民主和包容的精神。”昨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郭广林表示,学院这样做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为自己所谓的名声,停掉老师的课,牺牲的是学生的利益,并且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郭广林说,虽然自己不会继续在湖北民族学院教学,但他会很怀念这里的山水和人们,特别是曾经教过的学生们。至于将来的打算,如果条件允许,他还想去教学。
网站 发声明声援博友
作为最先刊登这篇博文的网站,博联社昨天针对郭广林遭解聘一事发表“郑重声明”,在表示“震惊和不解”的同时,呼吁校方慎重考虑这一决定引起的后果和影响,不要让一位正直的老师因言获罪。
该声明说,“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是对待批评和质疑的正确态度,作为培养知识分子的摇篮之一,湖北民族学院的领导更应该有容人纳谏的胸怀和气度。
博联社总裁、中国中东学会理事马晓霖对此表示,这是成立近两年的博联社首次针对博友的具体事件发表声明,以此对郭广林表示“同情和声援”。博客给人们提供一个合法、理性表达的平台,“因言获罪”的事情不利于博客写作的积极性,对整个国民建设也没有好处。
律师 可申请仲裁讨说法
由于昨天是周日,记者无法联系上湖北民族学院相关部门。记者发现,郭广林受解聘一事目前在网上引发热议,一些网友批评学院的做法“过于小气”。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在网上发文建议,写博文遭打压后,博主可以用法律武器来反击。郭广林老师可以凭学院的聘用合同,向学院所在地的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讨说法。仲裁结果出来后,如不服仲裁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晨报记者 罗德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