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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案能否唤醒麻木的教育


  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药家鑫案,不仅给几个家庭带来巨大精神痛伤,也引发了舆论讨论。药家鑫说父母管束极严,一度想自杀。这应该引起一些父母的反思。很多家长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教条,以为孩子顺从、听话就是好孩子,从不关心孩子的心理,在这种教育下,一批青少年表面上学习成绩优秀,又听话又顺从,但内心却时不时有“狂野激情”作祟。

  特别是,现在的教育,更多时候往往在强化技能发展、专业发展。如药家鑫,“从小到大就是不断地练琴、在地下室练琴,剩下一点时间又是父亲给补习功课”。而孩子应该具备的情感养成、生命意识、体恤意识、心理发展、独立生活能力,乃至起码的尊重意识,无疑会受到削弱。事实上,任何技能和情感、心灵相比,是一种虚无的外在,缺乏了内在,生命就容易空洞化,容易形成人格失衡、情感失衡和心理失衡。

  正如专家所说的:“真正有点评价值的不在于他本人将受到什么处罚,而在于我们中国有那么多相似的家庭,如何让这些家庭中的父母警醒:任何艺术、技能、知识、学历,只有在让我们的孩子具有人性的时候才有其价值。”(楚天都市报;雷泓霈)

发布者: 陶桃  发布日期: 2011-05-01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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