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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规定:教师收礼情节严重将被取消教师资格


 昨天(6月9日,下同)召开的2009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议上透露,在去年本市教育规范收费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的基础上,今年本市将着力查处教师收礼、择校和学校内违规办课外班等问题。

    家长逢年过节给老师送礼品,甚至出现攀比之风。昨天市教委透露,本市将继续加强师德建设和规范,教师不得收受学生礼金、礼品、进行有偿家教,并在教师年度工作述职、考评及评优工作中,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重则取消教师资格。

    教辅过多过滥,也令家长头疼。本市严禁将教辅材料纳入“教学用书目录”、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搭售教辅材料以及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中小学校的“校本教材”等学习资料,应从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收费。

    学校在放学后,将教室出租给社会机构,用于办各类课外辅导班,也属于教育乱收费。今年本市将对此开展专项清理。严禁学校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严禁学校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违规办班收费,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中小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

    择校带来的高收费问题,也广受家长和主管部门关注。今年,教育部将提出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政策措施,市教委将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市的实施意见,逐步化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限钱数、限分数、限人数”,各校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5%。

    副市长沈晓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发布者: 陶桃  发布日期: 2009-06-10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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