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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学生春游梦:从集体踏青到违规“擅自出行”


资料图

 

柳絮飞舞、春暖花开,四月正是出门踏青的好时光,尤其对于青少年来说,感受自然的变化、体察春天的气息更有利于健康成长。然而,由于安全问题,从建国初延续至今的学校组织春游踏青却被慢慢淡化,春游,真的要成为回忆中的一场“成长电影”吗?

  祖孙三代眼中的集体春游


  爷爷:春游--“田园牧歌”般的记忆

  今年六十岁的朱正德老先生1965年毕业于兰州五中,谈起集体春游话题的时候,朱老先生兴味盎然。“我们一般都是4、5月份组织春游,按班级来,初中的时候都是背着书包走到马滩(兰州的远郊),到了高中就是骑自行车出门,去雁滩、南湖公园。那时候人少,也没什么安全问题,出门什么的家里人放心。一般春游都是自己背点吃的,每个人家庭情况差不多,都背的是馍馍啊、凉面啊,行军壶装上开水。”

  “到了春游的地方,都会见到好多别的班级的同学,先是大家围成很大的圈,有同学表演节目,唱歌的、朗诵诗歌的,有时候还有别的学校的学生,在一起就不分学校,大家都一起唱歌。记得高中有一次去春游,是到雁滩(兰州近郊,目前开发为商业住宅区),黄河边垂柳一排一排,天蓝的透亮,河边的沙滩干净的可以睡到上面。我们学校去的时候兰州三中的已经到了,一个女生正在唱‘清粼粼的水蓝盈盈的天’,嗓子非常好,那时候的春游就是一次集体活动,很值得怀念啊!”

  爸爸:“与青春有关的日子”

  朱老先生的儿子朱杰1991年高中毕业,说起集体春游,朱杰觉得野炊、骑车、踏春都是最吸引人的地方。"我们一般都是一个班去,班主任组织,男生带野炊用的锅啊灶啊的,带点吃的,方便面、炒好的菜,还有一次买了活鸡,那时候鸡算是很难得吃上的东西。女生带碗、主食、零食什么的。""男生普遍都是骑自行车出门,有车子的女生就自己骑车,不会骑车的女生男生带到车后座上,班主任组织、定路线。到了春游的地方,一般都是河边或者山上,找干柴、生火、架锅,做面条啊、焖米饭什么的。其实做的饭没家里的好吃,但是在自然当中,看着刚发芽的树、才开的花,同学们一起野炊,心情特好,玩得很开心。这样春游一次,班上同学的凝聚力就更强一点,友谊也更深一些,我们初中的同学到现在还常常聚会,和春游期间培养出来的友谊不无关系。"

  孩子:集体春游不就是旅游?

  今年九岁的朱骏惠在兰铁二小上三年级,说起集体春游,朱骏惠的经历是空白。“没去过,我们学校以前组织过,但是没轮到我们班,三班的去了,坐车去的西部欢乐园。春游嘛,和旅游差不多吧,反正我放假跟我爸也去了好多地方。”当问及集体春游是为了干什么时,朱骏惠笑嘻嘻地说:“带些好吃的,和同学们一块出去享受享受呗!”

  集体春游正在被“严禁”

  小学、初中学生对集体春游的模糊认识,缘自学校、家长对集体春游的抵制。

  据了解,出于对学生安全的考虑,很多地方的教育主管部门对春游采取严格限制措施。武汉市教育局今年3月下发紧急通知: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一律不准擅自组织学生春游等集体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负责人称,学校组织师生集体活动,需提前一周将活动时间、地点、学生人数,及组织管理、安全保障等工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活动在该市范围内进行,时间控制在1天以内,不得在外过夜。对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到位、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事故和违反报批制度擅自出行的学校,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和校长责任。

  同样,3月26日,重庆市交管局、教委、运管局等多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市内各级教育部门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教师集体出游。同时,严禁校车用于春游和跨区县运行。尽管如此,4月1日,重庆仍发生一起集体春游引发的安全事故:4月1日,重庆合川区杨柳街小学四、五年级共8个班约500名学生,在老师带领下到钓鱼城景区春游,该校四年级3班学生李某滑入水塘溺水身亡。事后,合川区公布事故调查结果,认为该校集体春游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是"违规"行为。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禁止学生集体春游的规定,虽然学生不叫好,却得到老师和家长的赞同。"现在看到学生在校园里打闹我都心惊胆战,何况带他们去春游!“重庆渝北区新牌坊小学王老师告诉记者,家长认为,把孩子送到学校,老师就必须为学生安全负全责,因此,学生间玩耍时的误伤,跑跳时的扭伤都要学校赔偿治疗费用,老师的工作也受到影响。”

  “我们把孩子交给老师外出春游也不放心!”重庆巴蜀中学一位学生家长说,现在孩子活泼好动,两、三位老师带几十名学生春游,稍一分心孩子就得不到良好的照顾。他说:“如果春游是学生不可或缺的课外活动,我们家长可以自己带孩子完成。"”

  集体春游到底“要不要”?

  在不久前的第十二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教育部部长周济指出,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在广大中小学生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活动。一些教育界人士认为,“集体春游”既可以实践锻炼生存能力,又能认识自然,提升团队合作精神,是难得的安全教育活动,理应开展。

  重庆一些小学教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普遍反映:“谁都知道集体春游对学生有益,但学校和老师承担的心理压力谁能化解?”

  “如果校方能够事先为学生办理保险业务,分担风险,或可减少学校和老师的心理压力。”重庆市教委一位负责人在谈到如何规避学生集体春游风险时介绍。据了解,2006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曾审理一起小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春游活动而意外受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在参加被告组织的去中国儿童中心进行集体春游活动的过程中,意外受伤,胳膊严重骨折,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法院审判结果为:西山小学赔偿原告武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5万余元;中国儿童中心作为校外教育机构,已对参加活动的学生投保了保险,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严禁集体春游的措施,可能导致学生自己组织外出游玩,这样存在的安全隐患更多。”重庆巴蜀中学初一学生小陈说。他告诉记者,同学们都希望教育部门和学校能想办法解决集体春游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不要因为害怕出现问题就禁止集体春游。“大禹治水都以’疏’为主!”小家伙振振有词地说。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发布者: 陶桃  发布日期: 2008-04-23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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