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因为听闻有同学说自己没品位,觉得侮辱了自己的“人格”,两个女同学约好友一起掌掴一女生,并在辱骂打人时拍照。这宗一月前发生在某中学的暴力事件近日在翠香调解委员会驻翠香派出所调解工作室调解完成,4名打人学生赔偿受害者8000元。
打人学生因人说自己“没品位”
据了解,双方当事人都是珠海某中学初中学生,受害女生韩某是初一学生,而打人女生分别是初二及初三年级女生黄某、王某等,几人曾是小学同学。事情起因为黄某和王某传闻韩某在同学面前说她们打扮很难看,还听闻说她们有时口红涂得没有一点品位,因此怀恨在心。
一日下午放学后,在学校门口小店“魔法屋”里,黄某、王某叫上另两女同学将韩某强行拖至一角落处,动手殴打韩某,并不停辱骂、扇耳光、揪头发、打头部,共计掌掴50多下,还用高级数码照相手机拍下了其遭侮辱照片。韩某回家向亲戚哭诉后,其亲戚当晚就报了警,并做了法医鉴定,在外地工作的韩某的母亲唐某连夜赶回珠海,要求对恶劣打人行为进行严惩,向对方索赔3万元。翠香派出所因双方就打人事件的处理协调不成,遂转交驻派出所调解工作室调解。
当事学生仍在学校正常上课
在调解室现场,韩某的母亲唐某及其代理律师都严厉批评殴打者及其家长,唐某声泪俱下,情绪非常激动,多次泣不成声。唐某坚称一定要赔偿三万元这事才算罢休,伤人者家长对韩某被打一事也表示深切不安和道歉,但只同意赔偿8000元,因此调解陷入僵局,双方约定择日再进行调解。
经多次调解,日前在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努力下,打人者家长共同赔偿韩某8000元作为补偿,由黄某、王某的家长各负担3500元;黄某的家长赔偿韩某1000元,并当场付清。在调解员的建议下,学校对此起案件当事人以教育为主,没有做公开处理,使花季少女及时知错悔改,不再滑向犯罪的深渊。目前,几名学生仍在学校正常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