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河南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河南省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启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采用“两依据、一参考”的高校录取新模式,届时高校招生的录取机制将发生重大变化。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梳理发现,截至今年5月底,包括上海、浙江两个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在内,全国已有25个省份公布了高考改革方案。从河南省此次公布的《方案》来看,改革的重点是健全多元评价机制,取消文理分科,增加考生选择权。
目前,河南省的高校招生录取主要依据高考成绩,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含听力),是考生必考科目;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考其一。
改革后的高校录取标准将采用“两依据、一参考”的新模式。“ 两依据”是指学生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参考”是指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参考条件。改革后的高考科目只有语文、数学、英语3科。学业水平考试则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考科目考试,选考科目是考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中自主选择3科,考试成绩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参加同一科目的两次合格性考试、一次选考科目考试。
河南省教育厅基教二处处长刘林亚表示:“今后,随着学业水平考试的进一步完善以及高考改革的深入推进,在广泛调研、总结经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河南省将逐步实现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选考科目两次考试机会。”
另外,改革方案中还提到,外语科目将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增加听力考试内容。至于两次机会如何提供,将会在随后制定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时明确。
《方案》提出,要“建立全省规范统一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真实表现,确保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可信。高校要研究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切实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录取中的重要参考作用。”
刘林亚说:“实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点是确保程序公开公正、内容客观真实。”为此,他强调要在规范评价内容、建立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强化监督上做好保障,确保评价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可靠。
《方案》要求,改革后的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下同)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要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含技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和专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改进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办法并逐步扩大其招生规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完善“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制”招生办法。探索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办法。
《方案》指出,2017年以后,分类考试招生将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不过学生仍可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副主任杜习民介绍,综合改革前期,河南省录取方式会有过渡性调整。具体来说,从2016年起,普通高考招生本科三批和专科普通录取批次(艺术、体育类等提前批除外)试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从2017年起,本科三批与本科二批合批录取,逐步减少普通本科录取批次,克服简单用录取批次来划分和评价不同类型高校的倾向。加快推进基于考生总成绩、专业志向和学习特长的考生志愿填报方式和投档录取方式改革。
《方案》同时还要求,要逐步增加农村学生升入重点高校人数,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促进考试公平。(新闻来源: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