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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老师向迟到学生罚款 称可办包月天天迟到


      核心提示:昨日,市民贾女士反映说,她的孩子在石市第十二中学读高一。开学没多久,孩子就时不时地朝她要钱,说因为上学迟到,被老师罚款5至10元。这让家长感觉难以理解。

  学生:迟到就被罚款,还可办包月

    昨日,市民贾女士反映说,她的孩子在石市第十二中学读高一。开学没多久,孩子就时不时地朝她要钱,说因为上学迟到,被老师罚款5至10元。这让家长感觉难以理解。

    据了解,石市第十二中学共有初高中六个年级,其中高一有14个班。昨日上午11时35分许,正值放学时间,三五成群的学生陆续走出校门。记者随机询问了几名学生,其中初中年级的学生表示,他们迟到只会被学校扣分,不会被罚款;而高一几个班的学生则表示,他们迟到被扣了分,就要交纳金额不等的罚款。

    一名高一男生说,自从去年9月入学以来,他们班就开始实施这项“罚款”规定,班里的学生只要迟到,就要交纳罚款,“迟到第一次罚5元,二次以上10元。”学生把罚款交给老师,老师会交给学校。

    另一个班的一名学生说,他曾因迟到被老师罚款,“有一次,老师还让我办个包月,说只要交纳200元至300元,就可以天天迟到。”不过,高一各班跟各班的规定还不一样。

    另一名高一女生说,他们班“第一次迟到罚2元,第二次5元,三次以上每次10元。”

    高一学生家长贾女士说,学生迟到固然不对,可学校以罚代管,显然有悖于教育的本质。“我也向老师确认过,可老师说他们也没有办法,不然学校就会扣他们的钱。”

    另一名学生家长则表示,学生迟到,学校可采取其他处罚方式,如打扫卫生、写检讨等方式,用这种“经济方式”管理学生,让他们感觉很诧异。“学校这不是借机收钱吗?”

    教育处:否认有罚款情况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第十二中学,要求见学校的相关负责领导,结果遭到学校门卫的拒绝。随后,记者以学生家长身份拨打了学校教育处的电话,一位王姓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学校的规定,学生迟到会被扣掉各班的分数。至于是否会被罚款和包月罚款的事情,他说:“各班有各班的规定,我也不清楚。”他表示会咨询班级老师,然后答复。难道老师有权利对迟到的学生进行罚款处罚?面对这一质疑,这名工作人员避而不答。

    昨日16时许,记者再次联系了该学校教育处,那名王姓工作人员说:“我问过了,没听说有班级制定了这一班规。”

    昨日下午,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处工作人员表示,这种罚款是绝对不允许的。如果该情况属实,教育部门会严肃处理。

    专家:此举有悖教育本质

    市社科院社会法律研究所所长刘丽新认为,如果学校用这种“以罚代管”的教育方式,来处罚那些迟到的学生,显然有悖于教育的初衷和本质。

    从外地报道看,外地有的学校存在罚款情况,这是学校面对“问题学生”不得不为之的方式?还是学校受到社会上某些不良风气的感染?很显然,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刘丽新分析说,如今,学生的思想多元化,如果老师不能因材施教,不能真正了解学生的想法,而简单采取“不合法”的方式对待学生,“教育”效果极有可能适得其反。学校是教书育人的纯净之地,不能沾染任何功利风气。这个问题值得教育机构和教育管理者深思。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者: 陶桃  发布日期: 2010-04-07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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