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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新:扶持民办教育为教改注入活力



核心观点

  民办教育是我们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是否拥有高水平的民办教育,是衡量一个区域教育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

  ■朱永新

  最近,我参加民进中央调研组到各地调研,发现民办教育的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如教育体系逐步完善,办学特色日益凸显,形成了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但是也存在一些较为普遍的问题,值得我们关注。一方面是同等待遇落实难。《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民办学校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没有具体的政策文件,一些工作还很难落实到位。另一方面是发展资金筹措难。民办学校主要靠收取学费维持学校的运转和发展,绝大部分学校在办学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困难难以解决,影响到学校的进一步发展。

  在这种情况下,最需要提醒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一句话就是——“要善待民办教育”。

  要充分认识民办教育在中国教育历史上曾经发挥过的重要作用。中国民办教育是在政府财政紧张、教育资源短缺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为中国义务教育的普及和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现在,各级政府的财政有了很大好转,学生生源也逐步下降,我们不仅不能让民办教育退出历史舞台,而且更应该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大力支持民办教育,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然而遗憾的是,一些地区已经开始出现了一些危险信号。

  要认真稳妥地解决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如对于政府举办的各种“假民办”学校,当然要回归公办的性质。对于因为各种原因已经改为民办的学校,就不能够轻易改为公办。尤其是对于那些民间资本进入较多、办学水平较高、社会声誉良好的学校,在是否改回公办问题上就要特别慎重。其实,民办教育发展到今天已经不是公办教育的补充,而是我们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是否拥有高水平的民办教育,是衡量一个区域教育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

  善待民办教育,还要为民办教育的发展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如给予民办学校在招收学生、收取学费等问题上充分的自主权;建立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教师流动的机制等。尤其是在发展民办教育过程中,政府曾经承诺的各种优惠条件,不能朝令夕改。

  衡量我们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我们是否有一批民办学校在各级各类学校中脱颖而出。中国如果没有一批一流的民办学校与优秀学科,可能就难以建设一大批世界一流大学。民办教育是中国教育的活力所在,民办教育应该是一条鲇鱼,是改革的催化剂。建议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重点选择一批发展较好的民办学校,用视同公办学校的拨款方式,在人员经费、项目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它们瞄准国内一流、世界先进的水准,努力冲刺。(作者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进中央专职副主席,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
(新闻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者: 陶桃  发布日期: 2011-06-02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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