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月考结束,老师不发奖品,直接发钱给我们!”近日,绵阳某中学一学生告诉记者,老师让他们交钱发给学习成绩好的学生,作为奖学金制度。如此制度,让部分学生难以接受。
新鲜的奖学金制度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原来该学校教师实行了一种“新鲜”的奖学金制度,为了奖励考得好的同学,该老师用班费作为奖学金,奖励考试成绩第一名到第十名的同学,成绩有所进步的同学也有份儿。具体奖励方式为:五次考试均在前5名的30元,五次考试均在前10名的20元,五次考试均在前15名的10元。另外进步奖,按学生进步的次数分为四次、三次、两次、一次,金额从40元递减到10元。
正方:“能理解”
对这种制度,市民马先生觉得:其实老师这样做,也可以激发大家的学习动力,是可以理解的。在另一学校任教的李老师也说:“这样可以鼓励优等生,鞭策差生好好学习。”
反方:“不公平”
持反方态度的一个陈姓的同学说:“我上次月考得了奖金50元,我觉得拿了那些钱,好像影响了和室友的关系。因为我们寝室就有成绩差的。”小陈的室友小刘对老师的这种政策严重不满,“凭什么让我们给钱呀?我们的班费有限,老师还说钱不够发的话,就让考得差的人交班费发给考得好的人。”老师这样做,成绩差的同学表示不能理解,认为“不公平”。
教育局:“不允许”
记者从教育局法规科了解到:教育局早已要求各学校取缔了“班费”,教师对班费没有处置权。目前,只有由学生自发组织筹集,用于班务支出的“班务费”。像该校老师的这样做法,教育局是不允许的。
(记者 陈冬冬 实习记者 陈襄荥)